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体部分的基础养老金,自试点开始以来,一直没调高标准,已明显低于其他社会保障水平,尤其与连续九年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越拉越大。由于基础养老金占农民人均收入比重逐渐降低,其正效应逐渐衰减。
养老金赶不上低保金
2009年,我国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于2012年底实现制度全覆盖,其亮点是由财政向符合享受条件的城乡居民提供每月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试点之初,这55元高于当时全国每月49元的低保金,能为农村老人提供最低程度的生活保障。但随着物价持续上涨,基础养老金购买力急剧下降。
农村老人对此感受很深。
黑龙江省肇东市向阳乡日新村农民朱永财今年69岁,同很多和子女分开生活的农村老人一样,他也和老伴俩单独过日子。除6亩耕地的发包费外,养老金是他们的主要收入。
“55元能干啥?2009年可以买一袋面,一口人吃多久,现在只够买半袋。”老朱掰着手指头算,米、面、油、药等生活必需品都涨价,活着的成本越来越高,养老金“太不经花”了。
很多农民也觉得“城居保”的基础养老金过于“微薄”。广西田阳县中山社区65岁的陈坚伟说,如今物价上涨太快,猪肉、大米都涨了一半,青菜更从每斤1元涨到3元多,足足涨了两倍。
“每月55元,平均一天只有1.8元,也就够买半斤青菜的。我们住在城区,没田没地、年老力衰,这份养老金几乎不顶什么用。”陈坚伟说。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测算,基础养老金实际购买力已在几年内下降了三分之一以上,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从14%下降到8%。目前即便加上个人缴费和地方补贴,很多省份的养老金也就六七十元,仍然不如逐渐增多的“低保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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