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沈阳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办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凡在参保范围内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企业经办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地税登记所在地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企业科)即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填写三份《社会保险登记表》(养老中心领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