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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保险转入、转出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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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只接收养老保险记录,其余各项保险记录不予接收。社会保险转入的员工必须是北京市户口,且其保险已经在北京正常缴纳。
  1、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到相关负责人处领取《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异地转出确认表》。

  2、员工执此确认表到接收社保机构填写帐号等相关信息,并加盖接收社保机构专用章;

  3、将填写完整的转出确认表原件返回相关负责人处;

  4、1个月或2个月后可到相关负责人处领取转移单回接收社保合并记录。

  (二)失业保险清算:在北京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才可领取失业金,否则失业保险记录直接清除。自领取到转移单之日起即可到相关负责人处办理失业金的领取。

  注:1、如员工本人不便前往社保代理中心办理,请代办人持员工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及员工本人和代办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为办理;

  2、如失业金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即不可领取现金,请提供中行联名卡或工商银行存折,外企会将失业金直接打入卡或存折中。

  特殊说明:对于外地农村户口的员工,可以选择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北京进行清算,也可以选择把养老保险转往外省,失业保险进行清算。具体方法和上述转出说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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