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将填写完整的转出确认表原件返回相关负责人处;
4、1个月或2个月后可到相关负责人处领取转移单回接收社保合并记录。
(二)失业保险清算:在北京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才可领取失业金,否则失业保险记录直接清除。自领取到转移单之日起即可到相关负责人处办理失业金的领取。
注:1、如员工本人不便前往社保代理中心办理,请代办人持员工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及员工本人和代办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为办理;
2、如失业金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即不可领取现金,请提供中行联名卡或工商银行存折,外企会将失业金直接打入卡或存折中。
特殊说明:对于外地农村户口的员工,可以选择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北京进行清算,也可以选择把养老保险转往外省,失业保险进行清算。具体方法和上述转出说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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