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收入逐年上涨,官方统计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也逐年上调。牵一发而动全身。以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依据的社会保险,也随之变化。日前,石家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额是涨了还是降了?看看本报记者为您算的“明白账”就知道。
工伤保险
7月1日起需按新标准缴费
工伤保险被称为职工乃至整个家庭的“救命钱”。
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样,职工和雇工也有权利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怎么缴纳?
据了解,这部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费,而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
工伤保险费缴费数额,为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得出的数额。
而对用人单位难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自2013年7月1日起,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
记者帮您算据公布数据,2012年石家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9元(月平均工资为3306元),和2011年年平均工资比,上涨了近5000元。
也就是说,今年全市用人单位可以3306元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60%)1984元;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不得高于(300%)99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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