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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怎样续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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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于每月25日前在委托缴费存折户中存入足够扣缴的金额,由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按月代为扣缴。同时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缴费存折户合并使用,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按先扣缴医疗保险费、后扣缴养老保险费的顺序进行扣款。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3)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联系单》。

      三、委托缴费:

  (1)灵活就业人员凭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登记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储蓄存折账户,签订代理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委托书(协议)。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于每月25日前在委托缴费存折户中存入足够扣缴的金额,由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按月代为扣缴。同时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缴费存折户合并使用,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按先扣缴医疗保险费、后扣缴养老保险费的顺序进行扣款。

  (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后,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2、缴费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分18个档次,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其一,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最低缴费基数为190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1000元。如果选择最低缴费缴纳养老保险费,月缴费标准为380元。

  (2)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统一标准缴纳。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的月缴费基数为1200元,月缴费标准为137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120元,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12元,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5元)。

  3、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条件: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有1992年1月1日以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时间的,可申请对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疗保险条件: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者有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后中断缴费时间的,可申请补缴,其中首次参保人员最早补缴时间为2002年7月。

  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符合上述条件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缴费存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医疗保险证》,至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缴费申请书》,注明补缴险种、起讫时间;补缴1996年1月1日后养老保险费的,还须选择补缴基数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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