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沙县人社局获悉,长沙县的待遇调整工作已经启动,县本级企业退休人员1-4月份增发的养老金将于本月25日前随同5月份养老金全面发放到位。经过本次待遇调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将达到1565元/月。
普调标准:95元+缴费年限×2元
根据调整方案,给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5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0元的,按150元调整增加。
政策倾斜:取得高级职称+300或280元
此次调待与以往相同,考虑到了专业、技能因素。方案明确,在上述普调基础上,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并于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0元;于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再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与此同时,在上述普调基础上,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对于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倾斜
调待水平:连续9年提高养老金水平
长沙县人社局表示,自2005年起,长沙县企业退休人员已连续八年提高了养老金待遇,2013年1月1日起,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将再次提高养老金待遇。至此,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已连续九年提高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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