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我市调整的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资金额将在本月发放到位。本次调整的范围和对象是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增加10%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工作人员举例称,比如张先生调整前一月的基本养老金为2200元,新增10%的部分是2200×10%=220元。那么,调整后张先生每月应领养老金为2200元+220元=2420元。
调增幅度低于200元的人员
如果按10%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幅度,低于200元的人员。那么,按本人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有一年增发3元(工龄7个月及以上的按一年计),增发后不高于200元。
比如王先生调整前一月的基本养老金为1300元,新增10%的部分是1300×10%=130元,工龄21年,21×3=63元,则调整后应该增加金额为130+63=193元;如果工龄31年,则调整金额为130+93=223元,但是只能发200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