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80元
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深圳市从2013年1月1日起,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80元,达到了国家规定的10%左右的标准。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另对高级职称和高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特殊倾斜。调整额将于近日发放到位。
厦门退休职工养老金普调310元
根据政策,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且已纳入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参保人员。但不包括今年1月-5月份退休的人员。
调整后,根据新标准发放,厦门每年预计约需增加5.6亿元财政支出。这是厦门历年来,养老金待遇标准调整幅度最高的一次。调整后的养老金水平,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此次调整标准分为普调和特调两大类。根据厦门实际,今年的普通调整标准为310元。这意味着,各类企业普通退休职工,每人每个月可多拿310元。而退职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则按退休人员的70%进行计算,即每人每月增发220元。经测算,目前这两类人员,厦门共有10.3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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