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已在全省率先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
大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率先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今年市政府15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之一,本市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也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20元和1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
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建立伊始,存在着基础养老金标准、缴费标准、个人缴费补贴等方面差异,2012年7月起消除了两项制度存在的缴费标准、个人缴费补贴及部分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的差异,今年7月起又消除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差异,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此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实现统一,共分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财政按参保人员所选缴费档次给予每人每年30元至120元的补贴,一并计入个人账户。同时,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提供缴费补助。值得一提的是,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高,采取市级统筹。
记者了解到,2011年4月和7月,大连市自筹资金全面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这两项惠民工程的实施,受到广大城乡居民的热烈欢迎。截至2013年7月底,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累计达124.9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数累计44.9万人,累计支付养老金10.1亿元。城居保参保人数累计达18万人,待遇领取人数累计15.8万人,累计支付养老金4.3亿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统一,更加体现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同时也利于今后标准同步调整。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特别是北三市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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