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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老人去世被冒领的养老金被死者孙媳妇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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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9年3月30日殷庆禄老人去世,但小儿子殷和江发现,老爸没4年了,退休养老金还没停止发放。老人每月1922元的养老金依然月月有人领。目前,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介入此事调查,并暂停该老人退休养老金的发放。
  辽沈晚报:养老金是老人的大儿媳妇给领了?

  孟某:对。呃,这个事儿我们就不太清楚了。因为这个事不是我们经手的,现在婆婆也没有了(前年春节去世),咱们也知道这个事了,不管是怎么回事,我们也不想去查,这个钱已经归还了,咱也不想赖账,该是我们承担的,我们就承担。到底是谁冒领了,也没有必要去追究这个了。

  辽沈晚报:为什么老人的户口一直没有注销?

  孟某:老人后来在开原的一家敬老院住。当时老人去世后,敬老院给开了一个死亡证明,在开原当地就马上火化了。因为东西是婆婆保管,可能那个时候也都不明白呗,就没注销。

  律师说法

  冒领养老金属诈骗可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梁守仁律师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视情节轻重应分别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违法责任。对于数额较大,冒领骗保时间跨度长,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类似辽沈晚报昨日报道的事件,利用瞒报等手段冒领养老金待遇属诈骗行为,依据《刑法》中对诈骗罪的规定,冒领骗取养老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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