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完投保手续和交纳保险费后,请及时索要并认真核对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等重要单证,并注意以下事项:(1)检查保单、发票等资料是否齐全,印制是否清晰准确等;(2)查看保费发票是否为保险业专用发票,并加盖承保单位印章;(3)保险单内容和投保单内容是否一致。
如果保险单记载关键内容发生变更,包括变更用途、车辆转让过户等,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批改。
请妥善保管保险单正本、保费发票等文件,不要随意交给他人。
车辆出险后,请及时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进行后续处理。如发生"人未伤、车能动"的交通事故(单向事故除外),请在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的指导下及时撤离现场,并到就近的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如发生保险合同纠纷,请向宁波保险业被保险人利益保护工作服务总站反映情况,申请人民调解,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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