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户籍员工在深圳缴社保,如何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
一、省外户籍员工在深圳缴纳5年社保,其他地方没有交社保。像这种情况,到退休年龄应该怎么办?
答:该员工的问题主要是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的问题。国家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作出规定: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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