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被惠民政策忽视的群体。他们年过花甲,来京投靠唯一的子女,办证若干后,最终有了一个"北京户口",却无法在京享受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这个群体,被称为"新京籍老人"。由于没有北京医保,身为北京市民,他们只能自费看病。
2005年秋天,江西的老李随女儿入京落户。当上北京人,逛公园不花钱、坐公交也不花钱,出国玩一趟,办个护照都能就地解决。就是在基本医保问题上不能享受"市民待遇"。
因老李觉得自己在江西缴纳了医保,而且当时身体还算硬朗,就没有在意异地养老的看病就医费用报销问题。可近两年,老李出现了脑血栓等疾病,花费近万元,但因为李老先生的医保是在江西缴纳的,其医保无法在北京报销,只能自掏腰包。
更让"新京籍老人"为难的是,各地医保目录差异很大,但不少项目(尤其是门诊费用)是北京医保的报销范围,不符合老家医保报销条件,也得自费。
比如,2012年,北京市不少三甲医院的"挂号费"改称"医事服务费",人次门诊收费按医生级别分别定为42元、60元和80元,较原挂号费翻了8至14倍,北京医保给予定额40元的报销,但"新京籍老人"只能连同药费全部自付。
如今,老李说起看病这点事,就直摇头。不敢看病,成了很多异地安置老人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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