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调入(迁入)参保人员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可从指南后"下载网址"指定网站下载打印,也可自行书写打印,但格式须与网站中的范本相同。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厦门市各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受理依据:《国办发(2009)66号》、人社部发(2009)191号等相关规定。
受理内容:参保人员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厦门
办理程序:窗口收件→经办申请→审核申请→向对方社保机构寄出转移联系函并短信通知申请人→接收对方社保机构的转移信息表→经办转入→审核转入→划拨转入基金到申请人个人账户并短信通知
承诺时限:
1、窗口收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社保机构寄出转移联系函;
2、收到对方社保机构寄来符合规定的转移信息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
办理地点:
1、在市属单位参保的申请人到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二楼A厅办理;
2、在区属单位参保或无单位的申请人到单位所在地或个人户口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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