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人寿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再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市面上出售的人寿保险品种有很多,按照保障期限来划分,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本期我们重点来看看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
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则会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还健在的话,保险合同就会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继续承担保险责任,同时也不会退回所缴保险费。这种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较为普遍的消费型定期寿险,它们的年金都是在千元以下,更为便宜的也有在500元左右的。
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也可以免缴所得税和遗产税。在低收益高回报的风险管理下,每家保险公司的纯消费型定期寿险产品屈指可数,沪上大多数的保险公司一般只提供一项定期寿险作为主险产品,而一些小型保险公司也就索性直接放弃这个低收益,易亏损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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