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年满60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泉州市共有老年人口79.7万人,约占户籍总人口的11.5%,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达12.1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2%。明天就是重阳节了,记者从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龄委等部门获悉,泉州老年人享有丰富的“民生大餐”,包括养老保险、养老机构服务、生活补贴、乘坐公交车免费等。
360万人参加养老保险
泉州在全省率先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并轨实施,比全国、全省要求提前一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目前,全市已有359.69万人参保。48.73万人纳入被征地养老保障,累计已发放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4.6亿元。
此外,泉州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保持100%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由2010年的1166.66元增加到目前的1539.42元,增长率达32%。
110家养老机构供选择
目前,泉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福利院、福利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含在建)等共110家,总床位8889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28家,床位4465张。
泉州还积极筹划市级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计划投入2.5亿元,增加床位逾1000张。该项目已被划为省预备重点项目。今年,泉州计划新建、改扩建乡镇敬老院25所,预计可增加床位1000张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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