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随着湖北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荆州逾70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将上调,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将于5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这是自2005年以来,在全省统一部署下,荆州连续第9次上调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荆州应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内容为:
每人每月普调66元
普调是指对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5类情况适当倾斜调资
荆州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5类标准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另外,在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10元。
在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1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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