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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养老金和户籍改革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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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6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现行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
  事实上,官方早在2008年就已经推出相关措施尝试解决这一问题。2008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五年多时间过去了,相关改革进展缓慢。

  今年10月25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回应养老金“双轨制”问题时表示,社会关注的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中央已提出明确改革方向,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消除养老金“双轨制”下的权益失衡。

  尹成基给出的具体路线图是,“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原有的方案和政策,再全面推进和实施。”

  分析指出,养老金“双轨制”已成为制约中国养老制度改革的瓶颈,不啃下这块“硬骨头”,其他措施很难推进。养老制度改革呼唤足够完备的顶层设计,在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同时,降低那些严重冲击社会底线的畸高保障,以消除“待遇差”,保障养老公平。

  户籍制度改革需明确时间表

  除了收入分配和养老金“双轨制”,户籍制度也是民众期望新一轮改革能够啃下的一块“硬骨头”。长期以来,户籍直接与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福利挂钩,城乡户籍之间的福利差别较大。在严格的户籍制度管理下,大量在城市工作和居住的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但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又需要巨大投入,这制约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

  国家统计局2012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化率达52。57%。而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数据中心今年10月27日发布的一项中国城镇化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户籍城镇化率非常低,非农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仅为27。6%。分析指出,户籍管理改革已大大滞后于人口事实上的城市化。

  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就明确提出,要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徐绍史在报告中也提出,要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近日在《人民论坛》杂志上发表文章,呼吁推进城乡联动改革,逐步取消户籍制度所赋予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别,畅通农民工进入城市的渠道。

  舆论期待户籍制度改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提速。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充分释放城镇化巨大的内需潜力,需要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创新,要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创造条件让户籍制度在8-10年内退出历史舞台。建议1-2年内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在中小城镇全面取消户籍制度,建立人口登记制度;3-5年内,除了某些特大城市外,其他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5-8年内,全面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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