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沈阳企业退休人员第九次上调养老金,今年9月人均养老金达1778元
大龄、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欠缴保费、补缴的时间延长至今年年底。
今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继续以10%左右的比例上调。此外,为满足大龄、超龄人员的参保愿望,沈阳市专门出台政策,为其参保提供方便。
沈企退休人员第九次上调养老金
今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第九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涨10%左右。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人员等群体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截至今年9月,沈阳市10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到1778元,比去年增长了170元。
据统计,2001年沈阳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仅为408元,经过多年调整,到今年9月达到了1778元。去年,沈阳企业退休金月均为1608元。
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今年沈阳市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
从7月1日起,缴费基数调整为4158.33元,比之前的3813元增加了345.33元。调整后参保人员每月至少多缴41.5元,最多多缴69.07元。
为缓解缴费压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60%、70%、80%、90%、100%中的任一缴费档次比例进行缴费。
按照规定,如果参保者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
大龄、超龄人员补缴需一次性缴费15年
为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满足大龄、超龄人员参保愿望,沈阳市出台了大龄、超龄人员参保缴费、欠缴养老保险费补费的相关政策。
凡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沈阳市户籍的,在2013年9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享受相关法律和各级政府规定的养老待遇的自由职业者,可在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以沈阳市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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