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正式出台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打破人群身份限制和城乡二元结构,重新构建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将满足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社会群体客观存在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其中,为解决参保人同城不同待遇问题,广州市在2010年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至2012年9月已将市本级、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统一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实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筹"的目标,大幅度提高原两区两(县)市独立统筹区参保人的医疗待遇水平。
广州市计划在2015年实现居民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按"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平稳过渡"的原则,分三步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工伤保险方面,广州也加快了立法进程,完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与工伤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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