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
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不需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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