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福安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解决2001年底清理在册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2001年底清退在册的代课教师,被清退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用的,到退休年龄时(男60周岁,女55周岁),按其代课年限由市财政每月按每代课一年给予3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享受终身。同时,对1984年底以后参加代课,2001年底被清退在册的部分具备教师资格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代课教师,再分3年进行招聘,每年招聘10名,3年招聘完成后,不再从代课教师中招录教师。
福安市教育局督学叶金铃介绍,每年11月底,各乡镇中心小学上报第二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名单,经相关部门审查代课教师相关证明材料后公示,然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发放至各原代课学区(中心小学),再由原代课学区代发给代课教师。
根据测算,若不含自然减员因素,福安市今年达退休年龄的被清退代课教师有58人,市财政全年需支出33.9万元;至2015年,达退休年龄的被清退代课教师有91人,市财政全年需支出57.8万元;至2020年,达退休年龄的被清退代课教师有252人,市财政全年需支出158.2万元。
阮兆平表示,市政府对已达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给予生活补助,是对代课教师在三尺讲台上所做贡献的认可与肯定,能让代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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