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在此次调整方案没有出台前,今年1月自治区人社厅已要求各地按每人每月160元的标准预发部分调整养老金。目前,人社厅要求各地在预发的基础上,尽快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并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调整落实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
从2005年开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新疆已连续9年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特别是2009年之后,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充分考虑新疆艰苦边远地区因素,连续5年适当提高了调待标准,新疆养老金水平已居全国第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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