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转入服务指南
办理本市户籍人员转入
第一步:转入条件
将要转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申请办理转移接续当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步:单位提交的材料
1)填写的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本人须签字并留手机号)
2)填写的一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申请表》中原参保地名称、原参保地行政区划代码、原参保地地址、原参保地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为必填项
3)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4)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就业单位的参保人需提交与本市存档缴费机构签订的《缴费协议》或街道享受政策人员《申请表》(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骑缝章
5)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一份正反面复印件)
6)参保人的户口本(原件和一份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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