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用人单位接到个人申请后,及时查阅本单位留存的能够证明其工作时间和经历的原始资料,将相关资料归集建档,并填报《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审批名册》(以下简称《审批名册》);
(3)用人单位劳资人员携带本人档案材料,户口、身份证、《申请表》、《审批名册》到市人社局参保审核认定工作小组办理参保资格审核认定;县(市)人社行政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市审核认定工作小组审批;
(4)经审核认定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持单位参保相关手续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再携带《申请表》、《审批名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补费手续;
(5)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持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单据,以现金形式到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征收管理局征收大厅办理缴费,等待3个工作日后,到市社保部门查询到账信息。
6、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解除关系人员参保补费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向原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原用人单位接到本人申请后,及时查阅并提供本单位留存的能够证明其工作时间和经历的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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