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被比作“安全网”、“稳定器”,出发点是为了改善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而养老保险正是其中分量最重的一项。如今,每年数千万人中断缴纳保险,背后有哪些原因?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将对此产生哪些影响?
■从“退保”到“断保”
——企业不愿缴纳养老保险、参保者失业、参保者累计缴满15年不愿再缴、人员流动时社保无法转移,造成部分参保者断保
“断保”的前身是“退保”。
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每到春节返乡时,珠三角的东莞、佛山等地总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涌到社保办事大厅,提取积攒在自己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的资金,酿成“退保潮”。正在广东打工的湖南籍外来务工人员刘思明就曾是其中一员。他坦言,当时年轻,对自己今后的养老保障没有太多概念,而且几乎一年换一个单位,所以到了年底就想尽一切办法多取点钱在手回家过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一年下来能有约2000元,算是一笔不小的现金收入。
虽然没有准确的统计,但据有关机构估算,当时每年退出养老保险的人也在3000万左右。
这一状况在2011年后有了根本性的转变。“《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养老保险已经不允许退保取现了,只能办理转移接续。”广州市梅东路社保医保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说。从政策上讲,参保者不论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都无法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这使得“退保”不再可能。12月11日,记者在广州小北路社会保险办事大厅、梅东路社保办事大厅,以及居民征收、购买养老保险的单位广州市地税局办事大厅转了一个上午,没有见到前往办理退出或中断养老保险手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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