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凡男满60周岁,女(干部身份)满55周岁、女(工人身份)满50周岁,符合国家退休政策,均可办理退休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退休人员需向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退休申请(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户口所在地街道、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工作经历等信息)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1张1寸彩照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档案预审
单位委托其存档机构将需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档案进行预审,告知档案中缺失的材料,令其尽快补齐。
第二步:对将要退休人员做在职减少清算(时间:每月5-10日)
退休人员当月记账缴费后,凭《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到社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减少手续,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退休清算单)、下卸退休人员信息库。
第三步:计算养老金金额、填写相关表格(时间:每月11-15日)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计算养老金,并填写如下表格: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七份
2、《北京市183号令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1)一式三份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一式两份
4、《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仅办理提前退休人员填写)
5、《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四份(仅办理档案转街道人员填写)
注:以上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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