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养老“双轨制”所导致的不合理差距问题的解决。
一是从2005年开始,连续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二是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这与事业单位分类人事制度、工资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紧密相连,需同步推进。
三是加快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进一步提高职工在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制度的最终统一,也就是“并轨”,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实际的推进,要考虑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循序渐进,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
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所以,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人社部正在抓紧研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将在适当的时候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方案成熟后,所涉及的各项改革举措将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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