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12645元维持不变
从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计算。
下限
此前2529元
目前2139元
本报讯(记者何颖思通讯员地税宣)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2004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下调至2139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也将因此调低。
新增私企从业人员工资口径
市地税局介绍,从2014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计算。因此,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从目前的2529元下调至2139元,上限12645元维持不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