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7400万人将受益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会议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这已是我国自2005年起连续10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会议指出,今年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做好政府各项工作,要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
一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进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促进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三是取消和下放包括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等70项审批事项。
会议强调,国家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采取价格临时补贴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城乡低保、抚恤救助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共计983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加大这些方面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会议同时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