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国家统一安排,今年,焦作市将继续按照10%的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正在紧张地准备和报批中,待正式文件出台后,将尽快为广大企业退休职工按时足额发放。
据了解,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点,是实现广大职工“老有所养”的前提与基石。焦作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1987年实行社会统筹以来,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有效保障了全市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36.69万人,企业退休职工12.66万人,比2006年年底的7.33万退休人员递增了73%。目前,全市月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达2.2亿元,比2006年月发放6100万元增长了2.6倍。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了解到,随着焦作市养老保障能力的增强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成果的巩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度越来越高,缴纳养老保险费正逐步成为企业和职工的自觉行动,全市养老保险工作已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是,仍有部分职工思想认识方面存在误区,认为自己还很年轻,没必要考虑养老问题;还有一部分参保职工认为自己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了,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没必要再多缴费。
据统计调查,在焦作市的退休职工中,缴费年限在15年至20年的有13972人,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910.25元;缴费年限20年至30年的有35369人,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410.97元;缴费年限在30年至35年的有38528人,平均养老金水平1629.58元;缴费年限在35年以上的有37852人,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003.45元,远远高于同期焦作市的人均养老金水平。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出,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的长短与养老金水平的高低有密切联系,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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