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台山市社保局了解到,目前,台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缴十延五”政策已开始实施,同时,城乡医疗保险的年度扣费也已经开始,台山市居民可及时了解办理相关业务。
缴费基数为1715元
为了确保参保缴费人数持续稳定增长,江门市今年实施鼓励本市户籍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措施,即基本养老保险“缴十延五”政策措施,即:具有本市户籍,且在2013年12月31日前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凭身份证、户口本可申请办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注:一次性缴费的年限和原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超过10年),再逐月延续缴费直至满15年,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缴十延五”政策办理时限为2013年12月20日截止。
其中,个人一次性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为201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1715元,缴费比例为20%,即2013年一次性缴十年费用为41160元;“延五”每月所需费用: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当期养老缴费基数下限1984×20%,2013年社保年度月缴费金额大概为396.8元。以后随每年度基数的改变调整。
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至少15年)的,可按照月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并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养老金调整政策,逐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城乡医疗保险扣费已经开始
另悉,目前,台山市城乡医疗保险2014年缴费已经开始。据台山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凡具有台山市农村户口的农村村民,如果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必须以每户家庭全体成员为单位参加,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同时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否则只能享受一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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