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形成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互补式发展,应该根据目前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保障水平方面的欠缺,来确定商业保险的目标市场。要积极发展健康保险,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应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人群覆盖面。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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