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及以上退休、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给予倾斜增发,满70不足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满75不足80周岁的为6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发80元。
例如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陈某,去年底76岁,缴费年限36年,基本养老金4755元,按照前3项调整方法增加额为338.2元(40+36×3+4755×4%),另外,按照补足规定计算,增加额应为391(即3000×10%+1000×6%+755×4%)元,加上高龄增发60元,最终陈某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为4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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