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3月底以前将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全省2013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按照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据悉,四川省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在体现公平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因素,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普遍调整的具体办法是: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按每超过1年增加5元调整。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四川省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2013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再分别给予适当倾斜。(江维)
本报讯日前,陕西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要求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全力以赴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确保今年调整增加的1-3月的基本养老金在3月发放到位,从4月起按照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对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提高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涉及全省企业退休人员173.39万人。调整前,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达1929元,调整后为2167元。
陕西省对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企业退休人员(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69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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