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经省政府同意批准的《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正式出台,阜新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经过连续九次调整后,今年是第十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平均增长幅度10%左右。
“物价上涨了,每月支出也多了,咱就盼着再涨点养老金。”今年62岁的退休职工张丽媛听到这个消息,不禁喜上眉梢,“国家‘十连涨’提高我们的基本养老金,既是百姓生活不断改善的佐证,更体现了政府对退休(职)人员的关怀。”
而此次养老金上调的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是什么?到底涨多少?则是市民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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