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据此,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月缴费基数,每月缴纳539元养老保险费。特别困难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也可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基数缴费,即可暂按324元缴纳养老保险费。高收入人员则可分别按月平均工资的200%、300%缴费,月缴费额为1077元、1615元。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从2012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不能跨年度缴费。
打电话查询自己所交的保险:6372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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