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职工缴费工资的确定并不采用当月实发工资额,而是采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以北京为例,每年4月1日前,单位人力部门会确认上一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当年4月到次年3月的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6个部分组成。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取暖、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缴费比例
虽然区域间存在一定差异,但大多数统筹地区的缴费比例与北京市差别不大(北京市2014年的五险缴费比例见图1)。以天津市为例,其最新缴费比例为养老28%、医疗12%,失业3%、生育0.8%、工伤0.5%,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的44.3%,与北京市极其接近。
表1列示了深圳市当前的五险缴费比例,可以看出总体低于代表全国水平的北京市,这与深圳作为一个新兴城市历史负担较低以及全市工资水平较高有关。
表2~表4反映了北京市、上海市和深圳市历年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变动情况,以供大家参考。
图1北京市五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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