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核。复核人员对经办人员初审后的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审查,
对经办人员初审意见把关。经复核认定签署审定意见后,录入“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信息系统”。
3、办理异动
携带经政务公开大厅退休审批窗口审核签章的《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到二楼政务大厅征缴中心异动窗口办理在职转异动手续。
4、待遇计算
携带经审核签章的《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到政务大厅待遇核发窗口办理养老金待遇计算初审。承办人收到上述材料当场完成核实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搜索退休人员信息,填写所属街道社区、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打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并将资料移送待遇复核岗位。待遇审核未通过的,退回有关资料并说明原因。
1、待遇复核
初审通过的,将《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连同申报审批资料移送待遇复核岗位。复审岗位认真复核后,准确无误的,点击确认通过,并将相关资料存档。核对有误的,将资料退回待遇初审岗位,初审岗位联系单位或本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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