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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补缴所需资料、办理程序以及注意事项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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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工在参加工作后,单位有义务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就是其中一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工并没有上缴养老保险金。
  (一)工作人员受理补缴资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后,将在25个工作日内办完相关手续,25个工作日后,单位凭《受理回执》到我局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三、注意事项

  (一)补缴养老保险费应以相应时期的实际工资收入和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和补缴比例。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分别为当年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07年7月后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60%。

  (二)补缴追溯期从职工参加工作之月起至2009年7月底止,最早上溯至1994年1月。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记为实际缴费年限,并按规定记录个人账户,但参保时间不予修改。

  (四)补缴养老保险费须按有关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五)补缴款项由省社保局直接从单位银行帐户扣缴。未在我局办理委托银行自动结算授权的单位,须同时办理委托银行自动结算授权,提交单位信息变更表、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二份)、单位所报账户是社保基金专户还是一般结算帐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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