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和400元提高到640元和440元,特困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80元和120元提高到192元和132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540元提高到6960元。发放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7.4亿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居住环境方面
天津市通过预算安排、地方债券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筹资98亿元,支持美丽天津建设,全年综合治理河道12条,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25座,改造燃煤供热锅炉房36座,淘汰黄标车8万辆。拨付西于庄危陋房屋改造资金12亿元,启动成片拆迁工作。安排公租房建设养护资金11.9亿元,向11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租房补贴,开工保障性住房3.3万套。
出行方面
天津市多渠道筹集资金17亿元,新开优化公交线路95条、公交专用车道71公里,全年新增更新节能环保公交车2500辆,首批507部投入使用。投入资金3.1亿元,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回购置换机动三轮车9.5万辆。支持组建轨道交通集团,提高交通设施建设发展能力。
就业方面
天津市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上半年全市新增就业24.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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