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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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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6月18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全省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公布,自6月23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可缴纳2014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个体处经办窗口办理“原标准”审批手续。

  其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及低保领取存折;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残疾证;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户口簿及街道证明;失地农民,需提供“征地协议”和乡镇证明;困难厂办大集体职工个人续保人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本人或配偶、子女为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及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重大疾病申报审批表;有过服兵役、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服刑劳教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其中服刑劳教人员需同时提供法院判决书等资料;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为了缓解缴费高峰给参保人员带来的不便,以个人身份按“原标准”缴费人员缴纳2008年至2014年保费,可至吉林银行任一网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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