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年投资额10亿元以上、带动性强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四川将按一定比例给予贷款贴息扶持。制造业主辅分离设立的服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四川将深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改进和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拓宽首贷户范围。对注册成立3年内、进入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租用生产经营场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企业50%的厂房租金补助。
在金融产业方面,四川将提升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能力,加强融资对接,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放贷效率。另外,四川支持企业利用短期债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
保障
企业缓缴养老保险
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四川还从土地、能源、收费等多个方面加强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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