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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职工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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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北省调整完善职工养老保险政策
  《意见》还明确了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参保责任,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除外)后,应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参保缴费,不得以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方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用人单位整体在中介服务机构委托管理人事档案的,中介服务机构应按单位参保办法办理参保登记。

  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意见》还明确,对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性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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