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默
近期,个人所得税以及养老保险成为社会关注的两大热点话题。日前,本市下发了《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了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但是,对于很多参保人员来说,并不知道这一变化与自己未来的养老账户有何关联,据此,笔者采访了中智上海外企服务公司福利保障部经理张燕华,请她为读者拨一拨调整变化后的养老金账户的小算盘。
上海拟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在陆家嘴[-1.42%资金研报]论坛金融发展环境专题讨论时透露,国税总局目前正在细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可延期纳税方案(即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并称届时该方案仅限于上海试点,该举措将适当减轻普通人税务负担。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的部分,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将来提取商业养老保险时再交税。按照丛明的话说,上海试点个税养老保险递延纳税,普通人可享受到的好处是当期不用纳税,其实就是在减轻税收负担。
具体而言,延期纳税是指在将来领取商业养老保险时再交税,在这个时间差内不仅可享受利息,而且将来再交个人所得税就按将来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考虑,如果5-10年后起征点再提高的话,就等于又可以享受到提高起征点的好处。比如一个职员从现在开始每年交一些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假定每月交1000元。这1000元钱就能够递延纳税,在他退休以前,他每月1000元的递延纳税都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有两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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