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于近日正式下发。针对退休人员普遍关心的养老金调整事宜,近日,有许多市民咨询基本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自己可增加多少养老金等问题。为此,记者走访了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对此次养老金调整政策进行了举例说明:本市退休人员张师傅,1947年10月出生,1965年11月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42年。根据张师傅的实际情况,对照养老金调整文件规定的调整标准可以计算出其每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第一项,凡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2012年12月按规定核定了基本养老金,并在2013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
第二项,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张的累计缴费年限为42年,每月可增加84元;
第三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张的年龄为65岁零2个月,按规定该项不满1周岁的月份不计,取65周岁进行计算,每满1周岁增加0.5元,可增加32.5元。
以上三项合计,张每月可增加基本养老金201.5元。此外,张若符合以下条件的,每月还可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龄超过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开始计算,每年长1周岁再增加10元;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月可再增加基金养老金5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月可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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