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自然人基本医疗保险费为2387.4元,比上一社保年度提高335.04元。
“丧葬费”提高至43106元,比去年提高了6049.5元。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工资约19121.69元,提高了约2908.69元。
昨日,随着2013年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多项数据的公布,我市个体自然人2014社保年度养老保险、医保缴费额度从7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丧葬费、企业女职工产假工资等多项待遇也将随之提高。
职工月均工资3315.83元
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263元,月平均工资为3355.25元;2013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790元,月平均工资为3315.83元。而在2012年,我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527元,月平均工资为2877.25元;2012年鞍山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206元,月平均工资为2850.5元。我市在岗职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分别比2012年上涨了478元和465.33元。
养老保险缴费额年最少增540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013年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涨后,个体自然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随之上调。我市2014社保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自愿选择5个不同的缴费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这5个缴费档次中,养老保险缴费额比上一社保年度年最少增加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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