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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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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湖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上调水平为2013年的10%。昨日上午,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陈克旗做客本报“市民有约”,接听市民热线,独家解读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相关问题。

  日前,湖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上调水平为2013年的10%。昨日上午,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陈克旗做客本报“市民有约”,接听市民热线,独家解读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相关问题。9点半到11点期间,电话响个不停,不少读者咨询了关于缴费年限等热点问题。

  缴满15年后应继续缴费

  麻城读者梁先生打进电话称,他以前在某企业工作多年并交纳了养老保险,后来企业倒闭他3年后再次就业,中间欠费三年。中断年限能否补缴,缴满15年能否不再缴纳?

  对于这一情况,陈克旗处长解释称,如果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工龄后不能补缴“欠费时段”,只能按照再次缴费的时间继续计算,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补缴的。中断会影响待遇领取的额度情况,因此市民应该按时连续缴纳。

  另外,陈处长还表示,缴满15年就够了是一个误区,缴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个最基本年限,梁先生还是应该继续缴费。因为缴的年限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将继续向年龄大人群倾斜

  昨日,武昌市民李阿姨打进热线电话咨询,在今年的分段调整政策中,她是属于1995年至2005年的调整范围,当年企业改制减员时提前退休,这类人员倾斜力度能否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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