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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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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第22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本市215万企业退休人员。
  补足企退军转等人员

  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3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最低养老金标准调高

  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463元、1331元、1210元。

  参加2014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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