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断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包括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合同期满、除名、参军、升学、服刑等)时须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中断,封存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投保的,只保留一个账户,其它账户作中断处理。
1、企业劳资人员到市劳动局劳力处填写《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情况登记表》,办理备案手续(三资、私营企业除外)。
2、企业劳资人员填写《增减变动表》、《转移单》、《手册》及《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情况登记表》(存档一份),在10-13号窗口审核个人账户和企业缴费情况,欠费企业须补缴后作减员处理。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投保的,填写《增减变动表》,注明在其它投保单位的单位名称、保险代码和个人社会保险号。
四、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已办理封存职工个人账户重新就业的,携《劳动合同书》、《转移单》及《补漏表》,到10-13号窗口计算间断期间养老保险费,两年失业期间可不补缴(以失业证为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